在哈萨克斯坦,代孕程序可以由因医疗原因无法怀孕的已婚异性夫妇进行。
哈萨克斯坦代孕法
根据2020年7月7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典第146条“关于公共卫生和保健制度”,附加生殖方法和技术(以下简称KRT)是不孕症治疗方法(人工授精、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婚姻(婚姻)和家庭法典》(以下简称《法典》)第一章对代孕、代孕和代孕合同进行了定义 :
代孕母亲是指按照代孕合同,为委托人使用替代生殖方法和技术后怀孕并生下孩子的妇女。
代孕 - 根据代孕母亲与已婚夫妇之间签订的有偿合同,怀孕并生下一个孩子,包括早产的情况。
代孕合同是已婚且想要生育孩子的人与女性同意通过辅助生殖方法和技术生育和生育孩子之间的经过公证的书面协议。
根据该法第54条,代孕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事立法的要求,且必须经过公证。代孕协议的签订确立了因使用 KRT 出生的孩子的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代孕合同的同时,夫妇(客户)与提供适当服务并使用替代生殖方法和技术的医疗组织签订合同。
该法第56条规定了代孕母亲的要求,包括:
1)第56条第1款如下:希望成为代孕母亲的妇女必须年龄在二十岁至三十五岁之间,身体、心理和生殖健康状况良好,并且有一个健康的孩子自己的,经医疗机构确认。
2)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如果代孕母亲已登记结婚,配偶双方的书面同意必须经公证人证明,并在签订代孕合同时出示。
(三)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辅助生殖方法和技术的医疗机构有义务证明所使用的遗传物质来自欲生育夫妇或者供体库。
经公证人认证的代位求偿合同应附有法律文件副本,并保存在交易发生地。
该法第57条规定了代孕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签订代孕合同时,意向父母:
增加代母体检相关的材料费用;
增加与使用二次繁殖方法和技术相关的材料成本;
提交有关健康和心理健康的医学报告,以及针对医疗机构使用辅助生殖方法和技术进行的医学和遗传学研究的结果;
代孕母亲有义务在70天内支付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和分娩后五十六天内的医疗服务费用,以及与怀孕和分娩有关的任何并发症。
代孕母亲根据第五十六条的要求,订立代孕合同:
为客户提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生殖健康的医疗报告;
在医生的持续监督下并严格遵循他/她的建议和规定的治疗;
按照代孕合同约定,及时告知代孕合同的意向父母妊娠进展情况;
有义务将所生的孩子交给与其签订代孕合同的意向父母。
代孕母亲没有权利将孩子交给其他人。
当代孕母亲有固定工作时,继续就业的问题由代孕合同涉及的各方共同协议解决。使用生殖方法和技术后,代孕母亲对代孕合同中预期的怀孕负责。多胎妊娠问题由代孕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婴儿出生后登记在谁的名下?
在哈萨克斯坦代孕过程中,您不会获得法院命令,而是获得经过公证的法律文件。孩子将以父亲的名义出生,一旦到达父母的原籍国,准母亲就必须收养孩子。
如果您想了解有关我们计划的更多信息,您可以点击此处进行免费、无义务的电话预约
负责在该国以您的语言(英语、法语、意大利语、德语、西班牙语)提供援助的人员。
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办事处以您的语言为您提供帮助。在法律问题与医疗问题混合的过程中,讲相同的语言并相互理解非常重要。有了instal-officee,您在异国他乡永远不会感到陌生。
这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但对于某些机构,您很幸运能用您的语言与顾问交谈。你一签合同,其余的工作人员很可能不会说英语,你必须有翻译。如果您与其他机构交谈,请确保这种情况不会发生。一年半(代孕过程的时间)必须用其他语言说话是非常有压力的。
旅行期间的个人协助。
我们尽力让代孕过程成为一次愉快的旅程,而不是一场噩梦。但不幸的事情总是会发生,危及亲生父母的安全(疾病、事故)。instal-office通过提供保险来管理您的旅行需求,以保证您在发生任何事件时获得全面帮助。我们负责管理和组织与这些问题相关的所有服务,以便您无需处理。我们的理念是每天24小时照顾父母。